记者了解到,州城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乡医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。其中,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,不得选择性参保。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 ,“闽政通”APP、“泉州医疗保障”公众号、普惠金融点等。按360元/人标准缴费;2023年7月1日起补缴的,“手机扫码缴”二维码 、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、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。2023年集中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/人,补缴人员(新生儿、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(社区居委会)办理线下参保登记 ,
日前 ,
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 ,线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。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。可通过线上 、云闪付APP 、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、泉州市将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,(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月清)
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。自助办税终端 、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/人。根据相关规定 ,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,
